如何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申請需檢附文件: 

本申請應填寫申請書一份,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任(辦)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一)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二)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如申請用地如有興建農舍或農業設施,應檢附相關使用執照或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文件。

(四)申請土地屬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者,請填寫於「使用分區」欄,並應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書(上面無設施).jpg

-----------------------------------------------------------------------------------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4條

農業用地符合下列情形,且無第五條所定情形者,認定為作農業使用:
一、農業用地實際作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使用者;其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而未使用者,亦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
二、農業用地上施設有農業設施,並檢附下列各款文件之一:
(一)容許使用同意書及建築執照。但依法免申請建築執照者,免附建築執照。
(二)農業設施得為從來使用之證明文件。
三、農業用地上興建有農舍,並檢附農舍之建築執照。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6條

農業用地部分面積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影響供農業使用者,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
一、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前已存在有墳墓,經檢具證明文件。
二、農業用地存在之土地公廟、有應公廟等,其面積在十平方公尺以下。
三、農業用地存在私人無償提供政府施設供公眾使用之道路或屬依法應徵收而未徵收性質之其他公共設施。
四、農業用地存在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前之合法房屋,經檢具證明文件。
五、農業用地上存在由中央主管機關興建或補助供農村社區使用之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且符合下列各目規定:
(一)位於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範圍內。
(二)該筆農業用地為私人無償提供且具公眾使用之公共設施。
(三)經中央主管機關出具符合前二目之證明文件。
六、共有農業用地有違反使用管制規定之情形,其違規面積未大於違規使用共有人之應有部分面積,其他未違規使用共有人之應有部分,經檢具第八條之文件。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5條

農業用地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
一、農業設施或農舍之興建面積,超過核准使用面積或未依核定用途使用。
二、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施行前,以多筆農業用地合併計算基地面積申請興建農舍,其原合併計算之農業用地部分或全部業已移轉他人,致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不符合原申請興建農舍之要件。
三、現場有阻斷排灌水系統等情事。
四、現場有與農業經營無關或妨礙耕作之障礙物、砂石、廢棄物、柏油、水泥等使用情形。

◎台灣地區各縣(市)的使用編定公告日期

本省除台中、嘉義及台南等三市外之各縣(市)辦理編定公告日期分別為: 宜蘭縣:73.10.15 基隆市:70.2.15 臺北縣:70.2.15 桃園縣:70.2.15 新竹縣:73.10.15 新竹市:73.10.15 苗栗縣:73.3.31 臺中縣:69.6.1 南投縣:69.6.1 彰化縣:69.6.1 雲林縣:73.11.20 嘉義縣:75.11.1 臺南縣:65.6.1 高雄縣:65.6.1 屏東縣:64.10.6 澎湖縣:75.2.15 臺東縣:74.11.16 花蓮縣:74.11.16

 

 

蓮花地政士事務所

服務項目:

各項房地登記、繼承贈與、信託、監護宣告、分割合併、節稅規劃、農舍解除套繪、廢水(水利地)及廢水後承租承買

畜牧場登記、養殖登記證、農舍申請、集貨包裝場所申請、資材室、附屬綠能許可、太陽能地目變更

營業時間 | 平日 早上9:00~晚上6:00

聯絡電話 | 08-7732113

地             址 | 905屏東縣里港鄉三部村三和路120-20

簽約中心 | 807高雄市三民區正興路50

e-mail    | eugneicyo@gmail.com

代書,位於屏東縣里港鄉,專業於房屋過戶,土地過戶,預售屋過戶,高雄代書,高雄市地政士事務所,高雄法拍屋,高雄代書事務所,高雄土地代書,高雄代書費用,房屋過戶,財產繼承,高雄房屋代書,高雄土地過戶,高雄節稅贈與/節稅規劃,台南市地政士事務所,台南代書,台南法拍屋,台南代書事務所,台南土地代書,台南代書費用,台南房屋代書,台南土地過戶,屏東市地政士事務所,屏東代書,屏東法拍屋,屏東代書事務所,屏東土地代書,屏東代書費用,屏東房屋代書,屏東土地過戶, 養殖登記證,畜牧場登記證,綠能,太陽能,農產品加工室 ,出租土地合約,農保,信託,自益信託,他益信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蓮花地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