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兩側土地禁建範圍

公路兩側土地限建範圍

範圍

1.高速公路兩側路權邊界外八公尺以內地區。

2.計畫道路用地。

禁建範圍外,經公路主管機關認為足以影響路基、行車安全及景觀者,得劃為限建範圍。

不得

1.不得建築及設置廣告物

2.不得為土石方工程或蓄水圍堤等足以影響路基安全之設施

不得建造、設置危害公路路基、妨礙行車安全或有礙沿途景觀之建築物及廣告物。

法源依據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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