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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兩側土地禁建範圍 |
公路兩側土地限建範圍 |
範圍 |
1.高速公路兩側路權邊界外八公尺以內地區。 2.計畫道路用地。 |
禁建範圍外,經公路主管機關認為足以影響路基、行車安全及景觀者,得劃為限建範圍。 |
不得 |
1.不得建築及設置廣告物 2.不得為土石方工程或蓄水圍堤等足以影響路基安全之設施。 |
不得建造、設置危害公路路基、妨礙行車安全或有礙沿途景觀之建築物及廣告物。 |
法源依據: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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