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地主問我,他的土地在89年1月28日之前取得,也就是俗稱的老農,是不是不用提供2年農作的生產經營實績?
「農舍」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建物,提供有心經營者於該農地用來居住及放置農機具使用,並且農業用地興建農舍係為許可之行為,並非擁有農業用地即可興建農舍,因此不管地主是老農、投保農保或是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都需要提供2年農作的經營實績。
代書,位於屏東縣里港鄉,專業於房屋過戶,土地過戶,預售屋過戶,高雄代書,高雄市地政士事務所,高雄法拍屋,高雄代書事務所,高雄土地代書,高雄代書費用,房屋過戶,財產繼承,高雄房屋代書,高雄土地過戶,高雄節稅贈與/節稅規劃,台南市地政士事務所,台南代書,台南法拍屋,台南代書事務所,台南土地代書,台南代書費用,台南房屋代書,台南土地過戶,屏東市地政士事務所,屏東代書,屏東法拍屋,屏東代書事務所,屏東土地代書,屏東代書費用,屏東房屋代書,屏東土地過戶,房地合一稅,畜牧場登記證,養殖登記證,休閒農場,水利用地分割廢水道,農舍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