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舍、露營場或是休閒農場時,"路"是最重要但是卻是大家常常忽略注意的事情。大家申請農舍常常只注意農地有沒有滿2500平方公尺,有沒有種植滿2年經營收據是否足夠。申請休閒農場露營場,很常規畫的很好,但是卻忽略對外連接道路的問題。
農舍: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裡,法條並沒有就農舍應該臨接道路有所要求。但是農委會於民國104年10月21日農水保字第1041866479號函送之興建農舍經營計畫書格式,依附件表格第4點,就農舍整體配置已敘明「農舍用地應矩形配置於農地之地界線側及臨接道路,不得影響農業經營用地之完整性。但屬特殊地形者,不在此限。」因此現在興建農舍時,才有應該臨路臨地界之限制。但是需要臨什麼條件的路才符合申請農舍之需求呢?
休閒農場:依據民國111年5月12日發布之「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休閒農場全場至少應有一條直接通往鄉級以上道路之聯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