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105年2月買入一間房子,持有5年之後賣出。他原本想說持有5年適用的房地合一稅稅率20%,再扣掉裝潢的費用30萬,最後繳的房地合一稅應該5~6萬而已。然而,在申報房地合一稅的時候,王先生卻找不到當初買賣房屋的買賣契約書,另外,裝潢的費用,當初的裝潢公司只有提供估價單,沒有提供發票。國稅局要求王先生補資料,該怎麼辦呢?
一、買賣契約書一定要留底:
申報房地合一稅需要提供當初買入和現在賣出的買賣契約書影本。賣出的買賣契約書影本因為剛買賣而已,所以大家都有辦法提供,但是當初買房子的買賣契約書影本,很多客戶就遺失找不到了。
好險這位王先生,他當初買房子的貸款銀行願意提供銀行留底的買賣契約書影本,讓他可以順利申報房地合一稅。